據悉,從今年7月起,橡膠玩具和氣球出口德國將有新標準。
2007年2月22日,德國聯邦食品、農業和消費者保護部新修訂了《有關由天然或合成橡膠制成的玩具、氣球的德國第 14號法令》,并將于今年7月生效。該法令指出,在橡膠玩具和氣球的生產、加工過程中,可能會形成N-亞硝胺和可亞硝化物質,大部分的N-亞硝胺是具有強致癌性的生殖毒性物質,對人類特別是兒童會產生嚴重的危害。法令對在天然或合成橡膠玩具、氣球中N-亞硝胺和可亞硝化物質的最高允許限量進行了規定,還規定了氣球的包裝必須包括充氣球泵的使用說明。該法令的范圍不僅針對人造橡膠、橡膠奶嘴和橡皮奶頭,還包括適合于36個月以下兒童的天然或合成橡膠的玩具。
有關統計顯示,德國是我國玩具的主要出口國之一,相關企業應及時做好準備,提高環保意識,嚴把質量關,確保玩具順利輸德。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