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編制2007年制修訂北京市地方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
京質監標發[2006]481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善之區,進一步做好北京市2007年地方標準的制定(含修訂,下同)工作,現將編制2007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善之區,緊緊圍繞首都當前的新農村建設、奧運會、建設創新型城市、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循環經濟等各項重點工作,加強地方標準研究和實施,提升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質量,更好地為首都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 重點領域
地方標準制定項目應符合我市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在下列重點領域內,對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本市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提出北京市地方標準制定項目:
(一) 新農村建設相關的標準,主要包括:圍繞我市優質特色農產品的產品質量和安全標準、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標準、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標準、農產品加工、流通標準等;
(二) 奧運相關標準,主要包括:奧運會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奧運相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急需的標準等;
(三) 高新技術相關的標準,主要包括: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標準、信息安全標準、電子政務相關標準等;
(四) 環境保護相關標準,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與評價標準、污染治理相關標準、清潔生產和三廢利用標準等;
(五) 資源節約和循環經濟相關標準,主要包括:節水、節地、節材、節能相關標準、資源綜合利用標準、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標準等;
(六) 公共安全相關標準,主要包括: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安全標準、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交通安全標準、消防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及社區安全標準等;
(七) 服務標準,主要包括:旅游、住宿、養老、會展、公共交通、體育場館等相關服務標準;
(八) 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標準;
(九) 其他與我市重點工作相關,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制定地方標準的。
三、申請立項的條件
(一)符合我市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的需要,圍繞我市的重點工作;
(二)屬于地方標準制定的重點領域,工作中確實急需標準支持的;
(三)能承擔標準制定所需的研究工作且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能夠按計劃完成制定工作。
四、申請立項
(一)符合上述條件的并已經取得標準前期研究成果,立項條件成熟的,可以作為一類項目申請立項;標準項目已經明確,但尚需開展標準前期研究的,可以作為二類項目申請立項。有法律、法規和規章作為依據可制定強制性地方標準的,可提出強制性地方標準項目;其他可提出推薦性地方標準項目。所有申報項目應按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 《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
2. 制定地方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報告;
3. 有關的法律依據、引用標準的文本;
4. 制定標準的基本思路、計劃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5. 與相關部門、相關行業的協調意見;
6. 推薦的標準起草單位名單、標準主要起草人員名單;
7. 標準草案;
8. 標準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9. 必要的試驗驗證數據及統計分析;
10. 申請制定強制性地方標準的,應當同時提交標準實施風險評估報告;
11. 涉及自有知識產權和專利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申請一類項目的,提交上述全部材料;申請二類項目的,提交上述1至4項材料。一類項目為制定項目,應當在2007年度內完成;二類項目為研究項目,應積極開展相關研究,為標準制定工作奠定基礎。
(二)《關于印發2006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京質監標發[2006]229號)中二類項目,通過開展相關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制定地方標準條件成熟的,優先安排為一類項目。
(三)請各有關單位的地方標準歸口管理部門要切實做好本單位地方標準制定項目的申報組織工作,嚴格把關,并將符合條件的地方項目匯總后填寫《2007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
(四)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地方標準項目建議,確定本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并印發《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列入計劃的地方標準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起草。
(五)請各單位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一份(除附件1、2一式三份外)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附件1: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附件2:2007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
聯系人:鄧煥哲
聯系電話:84611177-5704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