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稀土蓄光型熒光粉》、《白光LED燈用稀土黃色熒光粉》等17項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已納入14個部委聯合編制的《2005-2007年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標準發展規劃》之中,并已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07年制修訂計劃。為更好地開展上述標準的制標工作,全國稀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蘇州召開了上述標準的任務落實會,參加會議的有43個單位的59名代表。會議首先由各起草單位介紹了該標準的起草思路,隨后與會代表根據各起草單位的情況介紹并針對各起草單位提出的標準草案進行了詳細認真地討論,經過反復熱烈地討論,形成了一致意見,并在此基礎上落實了起草任務并安排了工作進度。會議情況紀要如下:
一、《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及其試驗方法》
1 《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
該標準由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負責起草,上海躍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通士達照明有限公司、常熟亞太熒光材料有限公司參加起草。
1.1 紅粉仍確定為1個牌號,對色品坐標及中心粒徑的考核只規定偏差值,中心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取消對粒度分布的考核,同時取消各表中激光衍射法和電傳感法的表示方法。
1.2 藍粉和綠粉的中心粒徑考核方法同紅粉。
1.3 單色粉中給出pH值和電導率的指標,但此值僅作為參考值。其相應的檢測方法參照采用“LED”中規定的相應方法。
1.4 會議認為單色粉應增加對二次特性熱猝滅性能的考核。但由于暫時沒有成熟的檢測手段,使得該項考核目前無法正常建立。杭州遠方電光信息有限公司主動承擔開發該項檢測儀器,并承諾于2007年9月提供成熟的檢測手段。因而是否建立對該項指標的考核,將根據起草單位及各參加驗證單位通過使用該儀器開展的試驗、驗證情況及數據積累情況后確定。一旦確定建立該項指標的考核,將同時建立其相應的檢測方法。
1.5 混合粉僅保留對色品坐標和中心粒徑的考核,但也只規定偏差值,中心值同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1.6 該標準將在完成試驗、驗證的基礎上,于2007年11月底前提出征求意見稿,并發至各有關單位,2008年1月份前完成意見匯總等工作后提出預審稿,2008年3月底前召開預審會,2008年7月底前提出標準送審稿,2008年9月底前召開標準審定會。
2 《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及其試驗方法》
該標準由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負責起草,參加驗證單位見表1,工作進度安排見表2。試樣提供單位為: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上海躍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明公司、常熟亞太等單位;試樣提供量為:單色粉按牌號各3kg、混合粉按牌號各200g。
表1
序號 標準名稱 負責起草單位 第一驗證單位 第二驗證單位
1《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相對亮度測定》 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 上海躍龍常熟亞太、廈門通士達、杭州大明、陜西彩虹
2 《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發射光譜和色度性能測定》 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杭州遠方、上海躍龍 杭州大明、有研稀土新材料、廈門通士達、陜西彩虹
3《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熱穩定性測定》 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 杭州大明 有研稀土新材料、廈門通士達、上海躍龍、陜西彩虹
4《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密度測定》 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 廈門通士達 有研稀土新材料、上海躍龍、杭州大明、陜西彩虹
5《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比表面積測定》 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 陜西彩虹 上海躍龍、杭州大明、廈門通士達、廣州有色院
6 《燈用稀土三基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猝滅性能的測定》 廣東江門科恒實業有限公司 杭州遠方、上海躍龍 廈門通士達、杭州大明、陜西彩虹
二、《白光LED燈用稀土黃色熒光粉及其試驗方法》
1 《白光LED燈用稀土黃色熒光粉》
該標準由廈門通士達照明有限公司負責起草,常熟亞太熒光材料有限公司參加起草。
1.1 將標準名稱由《LED燈用稀土黃色熒光粉》改為《白光LED燈用稀土黃色熒光粉》。
1.2 為更好地、全面地評價熒光粉質量優劣,對熱穩定性的測定改為180℃時熱猝滅性的測定,儀器加熱范圍為0℃~250℃。但目前對粉體色坐標、波長、亮度變化等尚無成熟的測試手段,杭州遠方電光信息有限公司主動承擔負責開發該儀器,并承諾2007年9月之前投入使用。起草單位及驗證單位將根據該儀器開展的試驗、驗證情況確定熱猝滅性能的具體數值指標,同時建立其相應的檢測方法,該檢測方法將替代熱穩定性的檢測方法。
1.3 會議最終確認,色品坐標使用460nm藍光準單色激光光源,但該激光光源需在原有光譜輻射分析儀上進行改造。該改造任務由杭州遠方電光信息有限公司承擔,并承諾定貨后一個月內提供。
1.4 中心粒徑、相對亮度規定標稱值及偏差范圍。其粒度分布的測定采用GB/T 20170.1-2006《稀土金屬及其化合物物理性能測試方法 稀土化合物粒度分布的測定》。
1.5 會議提出為使測試數據更具有可比性,應盡快建立相對亮度等國家標準樣品。
1.6 該標準將在完成試驗、驗證的基礎上于2007年11月底前提出征求意見稿發至各有關單位,2008年1月底前完成意見匯總等工作后提出預審稿,2008年3月底前召開預審會,2008年7月底前提出標準送審稿,2008年9月底前召開標準審定會。
2 《白光LED燈用稀土黃色熒光粉試驗方法》
該標準由廈門通士達照明有限公司負責起草,參加驗證單位見表3(略),工作進度安排見表2(第2頁)。試樣提供單位為:廈門通士達、有研稀土新材料、常熟亞太等;試樣提供量為1kg, 試樣中心粒徑為10μm左右。
三、《稀土蓄光型熒光粉及其試驗方法》
1 《稀土蓄光型熒光粉》
該標準由大連路明發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起草,上海躍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參加起草。
1.1 代表提出稀土蓄光型熒光粉不必對涂膜進行考核,因涂膜屬于應用領域。故刪除標準中對涂膜的考核,同時刪除其相應的檢測方法。
1.2 由于硫化物的生產會對環境產生影響,故刪除標準中硫化物系列。
1.3 會議建議對“體色”、“發光顏色”進行考核,同時建立其相應的術語及試驗方法,但由于目前沒有成熟的檢測手段使得該項考核目前無法正常建立。杭州遠方電光信息有限公司主動承擔開發該項檢測儀器,并承諾于2007年5月提供成熟的檢測手段。因而是否建立對該項指標的考核,將根據起草單位及各參加驗證單位通過使用該儀器開展的試驗、驗證情況及數據積累情況后確定。一旦確定建立該項指標的考核,將同時建立其相應的檢測方法。
1.4 由于照度對發光亮度影響很大,故不設定誤差值,將原激光光源的照度由1000LX±5LX改為照度為1000LX。同時由于部分熒光粉要求在弱光下進行檢測,因而標準中給出照度為25LX的檢測方法。
1.5 重金屬溶出量的考核及檢測方法待參考其它標準后重新進行確定。
1.6 會議提出為使測試數據更具有可比性,應盡快建立其發光亮度國家標準樣品。
1.7 該標準將在完成試驗、驗證的基礎上,于2007年11月底前提出征求意見稿,并發至各有關單位,2008年1月份前完成意見匯總等工作后提出預審稿,2008年3月底前召開預審會,2008年7月底前提出標準送審稿,2008年9月底前召開標準審定會。
2 《稀土蓄光型熒光粉試驗方法》
該標準由大連路明發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起草,參加單位見表4(略)。工作進度安排見表2(略)。試樣提供單位為:大連路明、上海躍龍、四川新力、內蒙天彩、廣州有色院、有研稀土新材料、常熟鑫源稀土;試樣提供量為50g/種,由大連路明負責選定幾種產品牌號的試樣,并于12月20日前通知試樣提供單位。
會議要求各起草單位認真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做好起草試驗工作。同時要求各參加產品標準的起草單位提供近1~2年生產數據積累及供貨合同;參加方法標準的驗證單位完成好驗證報告,配合起草單位完成標準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