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局(ANZFA)正提議一項新的食品標準,允許在食品標簽上標明經科學證明的保健聲明。
根據該項新標準提案,ANZFA會考慮強調一種食品下列功能的任何聲明:強化功能;能夠減輕疾病風險;能幫助減輕體重;醫治特性;能對抗某種疾病或心理狀況。如果生產商能向ANZFA的科學家們拿出科學證據并通過嚴格的獨立評估,便允許做上述宣傳牞但任何治療或預防性質的聲明仍然被禁止。ANZFA提議為食品工業制訂一行為規范,并創建由法規制定者、企業和消費者代表組成的委員會,以保證食品制造商遵守該法規。上述新標準還堵住了現行法規的一個漏洞,即允許制造商做含蓄的聲明,這些行為從字面上來講不違反法規,但據說是違反了法規的精神。如果兩國政府接受上述提議,將是兩國首次允許進行保健聲明,只有葉酸除外,因為ANZFA曾在1998年研究葉酸后批準使用葉酸的保健聲明。ANZFA管理局長IanLindenmayer說,該局曾禁止保健宣傳,因為擔心它們會誤導消費者。
他說,ANZFA希望保護消費者不受誤導聲明的影響,但是允許那些對健康有利的經科學證實的聲明。該局1997年的審查提出四個方案供公眾和企業評估,從維持現狀到從食品標準法規中刪除保健聲明,ANZFA的結論認為最好的方案是在受到不斷的監督、評估和執行的情況下允許經科學證實并經批準的保健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