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獲悉,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原定于去年10月1日實施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將推遲一年實施,勸酒警示語今年10月1日才能貼上酒瓶。
2005年9月份,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中規定,要在酒瓶標簽上加貼“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勸酒警示語,其中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飲料。此通則規定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通則發布后,一些酒廠表示,已開始著手設計含有勸酒相關內容的酒瓶標簽,但無奈舊標簽庫存量較大,短期內全部撤換不太可能。
記者從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酒類標準化中心獲悉,《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原定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已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實施,原因的確是酒類企業舊標簽庫存量太大,無法及時完成更換。
2006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該規定實施前下發了一份“關于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等兩項國家標準延期實施的通知”。通知稱,鑒于企業對《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的實施準備工作尚未完成,經研究決定,《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