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30日起,日本各檢疫所對進口鰻魚等水產品中含有隱性孔雀石綠的不合格判定標準由原來的0.01ppb一律標準,調整為0.002ppb。
日本厚生勞動省今年5月將孔雀石綠代謝產物隱性孔雀石綠列為進口食品監控對象,并對外公布了檢驗方法。同時為使有關各方做好相應準備,規定該方法自今年11月30日實施。該方法的檢出下限為0.002ppb。
日方稱,根據日本有關規定,孔雀石綠為不得檢出的物質。隱性孔雀石綠作為代謝產物,同樣也不得檢出。但是受檢驗方法、實驗條件等的限制,通常存在能夠檢出的最低量,即檢出下限。
近期有企業由于對日方上述變化準備不足,被日方檢出鰻魚隱性孔雀石綠不合格。希望國內有關單位及時了解日方此次變化,做好相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