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占有”是指占有人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實際控制。占有并非一種民事權利,也不是一種物權,而是屬于一種單純的事實。
占有人占有動產或不動產,可分為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用益物權人、動產質權人、留置權人對不動產或動產的占有為有權占有;租賃權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借用人對借用物的占有、保管人對保管物的占有、承運人對托運貨物的占有也屬于有權占有。小偷盜竊他人物品等,屬于無權占有。
無權占有又分為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無權占有人誤信其有占有的權利,例如甲在生前借用乙的自行車,未及返還甲即去世。其繼承人丙不知自行車系他人財產,作為遺產繼承并使用。惡意占有是指無權占有人明知其沒有占有的權利,或對其沒有占有的權利有懷疑,但仍然進行占有。